柞水一人为还债当内贼偷电缆进班房
作者:佚名 资讯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272 更新时间:2008-11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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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 (储银明)近日,盗窃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物资库的两名内贼判决有果,柞水县人民法院对刘某、陈某以盗窃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2000元。
刘某、陈某均系陕西省韩城市人,都是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的职工,2007年年末,因刘在二焙烧车间当放料员期间不小心,将昌隆公司的运料车塌损,欠下1000元的债务。月薪300元的刘某在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,便产生盗窃公司物资库内电缆变卖还债的恶念。该刘把想盗窃电缆卖钱的想法告诉同车间的陈某后,二人一拍即合。今年3月17日晚,刘某、陈某相约来到大西沟公司物资库房院墙外,陈某在外边看人,刘某翻墙进入库房院内,将价值5348.70元的两卷铜芯电缆从院墙上盗出。二人将电缆扛到大西沟口一废品收购点准备销赃时,被民警人赃俱获。
案件提起公诉后,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、陈某犯盗窃罪,但鉴于刘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,且刘、陈系初犯,认罪态度较好,有悔罪表现,未给公司造成损失,故作出上述判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