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南政府发布《做好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》
作者:政府 资讯来源:政府 点击数:259 更新时间:2008-5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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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商南县委办公室 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做好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的
紧 急 通 知
各乡镇党委、政府,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、直属机构,各人民团体,市级驻商各单位:
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,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.8级地震,地震波及我县且有明显震感,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一定恐慌。为切实做好地震应急处置和社会稳定工作,科学防震抗震,确保全县大局安全稳定。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:
一、全力做好社会稳定工作。这次地震虽然波及我县,但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建筑物破坏,且目前全省地震前兆观测资料无异常显示,近期不会发生破坏性地震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正确舆论引导,通过多种渠道,向社会发布信息,告知广大干部群众,消除恐慌心理,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。凡发现造谣生事、蛊惑人心者,要严厉打击,从重处理。工商、物价、经贸、供销等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,保证市场供应,保持物价稳定;交通、交警要全力以赴做好道路保畅工作;公安、武警要加大治安巡逻力度,维护社会治安。
二、立即启动地震四级响应。根据市政府通知要求,我县全面启动地震四级响应,各乡镇要迅速成立抗震救援队伍,做好抗震救援准备,人员名单务于5月13日12时前报县应急办(县政府办)备案。县计划、卫生、民政、粮食、供销等部门要做好各种救灾物资的储备,特别是应急药品的储备,确保应急所需。城建、水保、电力、通信等部门要保证水、电、煤气、通讯正常。
三、加强余震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。县地震办要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,强化地震跟踪监测预报工作,随时掌握地震信息,并及时向县委、县政府报告震情。各乡镇和城建、国土、教育、水保、安监、交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,立即组织力量对全县建筑物、滑坡体、中小学危房、水库、矿山及其尾矿库、桥梁及隧道、群众危房等进行一次详细排查,发现安全隐患,及时予以排除并及时上报县委办、政府办。尤其对水库、尾矿库堤坝、通信电力设施及学校、医院等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要加强安全监测,制定好应急预案,确保万无一失。
四、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工作。县地震办要切实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,尤其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;要与县电视台、广播电台联合开展防震减灾法规及科学知识讲座,全面提高宣传效果;并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震情,使广大群众提前做好防范工作。
五、严肃应急职守工作纪律。在地震四级应急响应期间,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,主要领导、带班领导、值班人员电话要24小时开机,确保通讯联络全天候畅通。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,从5月13日8时开始,每1小时要向县委、县政府报告一次情况,有事报事,无事报平安。对迟报、谎报、瞒报和漏报震情情况,或者有其它失职、渎职行为的,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。
六、加强对应急工作的领导。防震减灾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,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防震减灾工作第一责任人。为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,县上成立以县委书记、县长为组长,县委、县政府主管领导为副组长,公安、卫生、民政、交通、水保、电力、电信、广电、供销、粮食、城建、国土、安监、教育、应急办、地震办等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。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,及时了解震情,掌握信息,科学应对,切实做好地震应急处置工作,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安全稳定。
中共商南县委办公室
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08年5月13日